深圳市福田区鹏炬商事调解中心成立于2023年3月15日,是经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批准,在深圳市福田区民政局注册登记的民非性质专业从事商事调解的机构。
中心作为一家立足深圳特区、面向全国的新型商事调解组织,为对标深圳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具体要求,推进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深入推动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改革,提升矛盾纠纷的诉源治理能力,充分发挥专业调解力量的独特优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中心不断深入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已与深圳市两级人民法院就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工作展开合作,建立了良性互动工作机制。
设立背景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深入推进,经济交往的日益频繁,商事活动愈加频繁、商事争议将越来越多并日趋复杂,仅通过司法系统无法及时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部署,而其中的商事调解是最有活力、最有挑战、最有魅力的机制之一。这也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的要求相吻合,与中央2015年发布的《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一脉相承。
在这样的背景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2年3月28日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提倡通过和解、调解、信访、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多元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其中第七条明确指出“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基层治理,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资源向基层倾斜,充分依靠基层自治,发挥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的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构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机制,依法引导通过非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基于此,调解也已逐渐成为诉讼和仲裁外解决商事争议的一种重要手段,该手段能够较好的满足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快速化解和有效化解的实际需求,为经济创新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与诉讼活动相比,各方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充分的话语权和决策权,也有助于提升社会公众参与纠纷解决的民主意识、理性意识、妥协意识与合作意识。民间商事调解中心的设立不仅契合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政策要求,也是满足商事纠纷快速有效化解的必然结果。
服务宗旨
中心面向国内外个人、企业、机构等商事主体提供市场化商事纠纷调解服务,重点解决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贸易、投资、金融、知识产权、房地产、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商事争议,组织相关行业的专家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传播法律和诚信理念,维护正常合理的商事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服务范围
中心接受商事纠纷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民商事纠纷调解、培训、咨询、研讨、交流服务;接受司法部门、行政部门、仲裁机构等委派/委托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调解团队
截至2023年4月,鹏炬中心在册调解员共86人,他们多年从事商事法律事务,不乏学者、律师、退休法官以及其他资深法律从业专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及深厚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此外,就商事调解业务的新动向而言,中心针对批量金融调解案件,配备专业的调解主管,他们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律师事务所工作多年,具备丰富的个贷类不良资产案件诉讼、清收经验。
中心优势
1.多元化的纠纷引流机制
中心核心团队成员来自多个行业及领域,并均在各自领域具备相应的引流能力,除能够直接对接到相关领域商事主体外,还能够较好对接各行业的商会、协会等资源,并与深圳市两级法院深入合作,通过搭建多元化的商事纠纷调解平台,确保中心业务的持续开展。
2.多元化的对接协调机制
中心构建全面的对接协调机制,积极与人民法院、商事仲裁机构等单位建立诉讼、仲裁和调解工作协作机制,并促进失联修复、调解中保全、调解调查令和司法确认等司法赋能措施,提高商事调解工作的效率及公信力。
3.多元化的经费来源途径
鉴于中心的多元化纠纷引流机制,除提供调解服务收取调解费用外,还将积极参与与商事纠纷调解相关的各类活动,通过提供多元化的服务获取经费来源
4.高效的调解团队
中心高标准聘任调解员,按照专业化、国际化、便捷化的要求,建立起一支覆盖面广、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专业分工精细的调解员队伍。中心以行业领域专业人员及法律从业者为核心组建调解团队,针对不同的矛盾纠纷配备专业性较强的调解人员参与,切实从当事人角度,以实现交易根本目的为导向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对疑难纠纷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处理方法。
5.完善的调解规则
中心制定符合深圳特色的调解规则体系,从申请、受理、调解,到回访,以及专家咨询或中立评估、鉴定等,均有流程规范,并实行调解员回避制度,确保调解员的中立。法院委派或委托调解的案件,还有明确的委托流程、调解期限、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以及调解不成的处理等程序。
6.合理的收费标准
中心制定合理收费标准。本着鼓励调解、减轻当事人负担的原则,凡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案件,调解成功后,当事人自愿申请司法确认的,转入司法程序;调解不成的,当事人预交的调解费用除支付调解员报酬及其他合理费用外,剩余部分退回当事人。
7.便捷的服务流程
中心简化受理及处理流程,对各类纠纷实现一门式受理,再分流至各专业调解团队进行处理,为纠纷当事人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服务。
中心发展历程
时间轴:
2016年,中心前身组建团队。
2016年,中心前身与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进行诉前调解试点合作。
2018年,中心前身作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批特约调解组织,与深圳两级法院开展合作。
2022年,《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出台。
2023年,中心前身正式设立“深圳市福田区鹏炬商事调解中心”。
2023年,中心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中心前身于2016年组建团队,同年与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进行诉前调解试点合作,并委派特约调解员入驻法院参与诉前调解工作。2018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多元纠纷化解模式在全市进行推广并举行签约仪式,团队的诉前调解工作扩展至市区两级法院,团队系首批12家特约调解组织中唯一一家非官方组织。
2023年,团队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的要求特新设中心,并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作为深圳市两级法院纠纷化解平台,就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与深圳两级法院展开合作,建立了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中心系此次商事调解机制改革中先行先试的调解组织。
目前,中心拥有全深圳市最大的专职调解队伍,并具有完整且运行成熟的管理模式,与深圳市两级人民法院保持长期友好合作关系。